N N D,小偷不能打!要講人權!
哪門子人權?
論古,劉邦入秦函谷關的時候就提出了:約法三章:殺人者償命,傷人者法辦,偷盜者治罪,可現(xiàn)在?小偷偷你理直氣壯,你沒發(fā)現(xiàn)他偷,他就不是小偷,你發(fā)現(xiàn)了他偷,他就變成強盜,說不定還抽你幾丫子!跟他們講人權?誰跟我們老百姓講人權?送交法辦?MD,說你沒有證據(jù),不能懲罰他!最多也就拘個十五天,罰點款,對那些個爛賊管屁用?誠然,有生活所迫的,小偷小摸,我可以理解.但有幾個賊是逼不得以才偷?
論外,在外國,要是入室盜竊的,極有可能被主人一槍擊斃,而不用負任何責任.也不見老外講什么人權!T N N D,在中國見到個賊在自己家院子里準備行竊,上去打幾棍子,卻被賊告上法庭...賊們振振有詞,俺們賊犯法,自有法治處置,輪不到你來管...T N N D,治賊的法治在哪里?
N N D,賣淫的不能曝光!要講人權!
CALL,老毛時代就定性了的違法活動,在幾十年后反而成了違法但也要講人權的地步...誰給的人權?賣淫者自己?組織賣淫者?嫖娼的?政府?公安?還是人民自己?
N N D,誰給人民講人權?收入水平低的時候,人權在哪里?豬肉漲價的時候,人權在哪里?
門前的路又臟又破的時候,人權在哪里?看個電視,插播廣告污染滿天飛的時候,人權在哪里?居住的房子拆了又要高價買回來,人權在哪里?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