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請客不到、送禮不要的“冷面人”,到犯受賄罪、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安徽省安慶市原副市長、公安局原局長范先漢獲減刑半年。中國裁判文書網(wǎng)6月30日發(fā)布的《罪犯范先漢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刑罰變更刑事裁定書》披露了上述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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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7-4 09:34 上傳
圖為范先漢受審 (圖片來自安徽省紀委網(wǎng)站)
該刑事裁定書顯示,范先漢,男,漢族,1964年6月30日生,大學文化,安徽省無為縣人,現(xiàn)在安徽省巢湖監(jiān)獄服刑。
澎湃新聞注意到,2017年11月13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(2017)皖16刑初9號刑事判決,以被告人范先漢犯受賄罪,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五萬元;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;決定執(zhí)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五萬元。對被告人范先漢已退繳的受賄違法所得人民幣179.008萬元及來源不明財產人民幣447.5428萬元,合計人民幣626.5508萬元,依法上繳國庫。
2020年6月1日,執(zhí)行機關安徽省巢湖監(jiān)獄以罪犯范先漢確有悔改表現(xiàn),提出減刑建議,并報送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。經(jīng)審理查明,罪犯范先漢在服刑期間,能認罪悔罪;認真遵守法律法規(guī)及監(jiān)規(guī),接受教育改造;積極參加思想、文化、職業(yè)技術教育;積極參加勞動,努力完成勞動任務。至2019年11月獲表揚獎勵四次。另查明,該犯案發(fā)后退繳全部違法所得,并履行全部財產刑,合計671.5508萬元(其中贓款626.5508萬元,罰金45萬元)。
刑事裁定書顯示,法院認為,范先漢退繳全部違法所得,在服刑期間積極改造,認罪悔罪,確有悔改表現(xiàn),減去有期徒刑六個月。減刑后刑期自2016年9月13日起至2021年9月12日止。
另據(jù)安徽紀檢監(jiān)察網(wǎng)2017年11月14日消息,經(jīng)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, 2008年至2015年,范先漢在擔任懷寧縣縣長、縣委書記,安慶市副市長、公安局局長期間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在項目拆遷、工程建設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,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179.008萬元。另查明,截至案發(fā)前,范先漢家庭財產、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,有價值447.5428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。
《檢察日報》曾報道,據(jù)范先漢一案承辦檢察官介紹,跟大多數(shù)貪官一樣,范先漢墮入腐敗的深淵也是自收受紅包禮品開始的。他在糖衣炮彈的持續(xù)攻勢之下,從一個請客不到、送禮不要的“冷面人”,最終蛻變成一個理想信念的背叛者。
“我曾謹小慎微連一瓶酒都不敢收,更不敢收別人的錢。隨著職位的升遷,很快就將原本的自我要求拋之腦后,從2000到4000到1萬,再到10萬、20萬、50萬地收錢,從一開始的推辭到半推半就,到后來大大方方,堂而皇之,絲毫沒有恐懼和擔憂之心?!痹诨谶^書中,范先漢這樣寫道。
上述文章透露,范先漢在懷寧縣任職期間,懷寧縣的經(jīng)濟步入了快車道。根據(jù)檢察機關的指控,范先漢涉嫌受賄的主要事實也均發(fā)生在其擔任懷寧縣縣長、縣委書記期間。
“作為懷寧縣經(jīng)濟發(fā)展的有功之臣,卻由于貪腐問題,使得原本的豐碑變成一根根記載自己罪行的恥辱柱?!痹摪腹V人、亳州市檢察院檢察長耿標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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