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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8月27日,合肥市郎溪路與長江東路交口一出租屋發(fā)生一起命案,一名女子遇害身亡。警方趕到后當場控制了犯罪嫌疑人丁某某。近日,合肥市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。據(jù)指控,丁某某邀請結識半年的女友來玩,隨后將其殘忍殺害。庭上,丁某某稱“我太愛她了”。
男子丁某某40多歲,肥東縣人,被害人劉娟(化名)20多歲,巢湖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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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7-20 08:50 上傳
據(jù)指控,2019年2月丁某某與劉娟通過微信結識,并發(fā)展成男女朋友關系。交往中,丁某某認為劉娟欺騙自己感情,遂萌生殺害劉娟的念頭。2019年8月27日9時許,劉娟從巢湖來到丁某某位于郎溪路與長江東路交口的租住處,并與丁某某等人一起外出游玩。16時許,他們回到租住處。丁某某質(zhì)問劉娟感情瑣事,并用手臂從后面勒住劉娟脖子。劉娟掙扎倒地。后來,丁某某從旁邊桌子下找了一根褲帶,緊緊纏繞在劉娟脖子上,致其當場死亡。
丁某某此前曾多次供述稱,其在飲料中下毒打算當天中午吃飯時給劉娟喝,后來因為出去吃飯,所以沒用上。但是開庭時,他表示,這個是給他自己準備的。
另外,丁某某稱,自己此前離異,認識劉娟后向劉娟求婚,但后來發(fā)現(xiàn)劉娟不愿意,“她欺騙了我”。
檢方認為,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丁某某刑事責任,且是預謀殺人。辯護人認為,丁某某是激情殺人,買農(nóng)藥是自己喝的。
此案未當庭宣判。
來源:安徽商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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