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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7-29 22:09 上傳
各鎮(zhèn)人民政府,各街道辦事處,市政府各部門、各直屬機構:
為健全科學、民主、依法決策機制,規(guī)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,提高決策質量,根據《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(guī)定》(國務院令第713號)和《安徽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(guī)定》(省政府令第300號),現將《2024年度巢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》印發(fā)給你們,并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列入目錄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必須嚴格履行相應的法定程序。承辦單位在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等集體討論決定時,應當說明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情況。
二、《2024年度巢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》明確的承辦單位認真組織實施,落實責任分工,把握時間節(jié)點,確保按時完成。
三、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實行動態(tài)管理。根據市政府年度重點工作任務的實際情況,已列入《2024年度巢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》的決策事項確需調整或新增的,承辦單位按照《安徽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(guī)定》確定的程序辦理。
附件:2024年度巢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
2024年7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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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7-29 22:10 上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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