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在職黨員干部、公職人員立即到社區(qū)報到投身疫情防控工作的令(指揮部令 第8號)
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,現就組織市、縣(區(qū))黨政群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、國有企業(yè)的在職黨員、干部、職工(以下簡稱“在職黨員干部、公職人員")立即到社區(qū)報到,投身疫情防控工作,命令如下:
一、立即報到集結。各單位在職黨員干部、公職人員,7月5日上午前全部無接觸聯系居住地所在社區(qū)報到(紅碼、黃碼人員等按要求居家觀察、接受隔離,已經在疫情防控一線,以及懷孕、產假、身患嚴重疾病的人員除外),就近就地參與疫情防控工作。尤其是泗縣、靈璧縣的在職黨員干部、公職人員要全部立即報到,迅速開展工作。各社區(qū)對報到人員要進行登記,成立臨時黨組織統(tǒng)一管理,并組建微信聯系群,確保聯系暢通、響應及時。
二、逐人定崗定責。各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、社區(qū)黨組織要有序組織、合理安排報到人員,編組調度管理,精準分配任務,定人定崗定責。要根據報到人員專業(yè)技能、身體條件等情況,合理分配參與卡口值守、核查登記、物資保障、困難群眾幫扶等工作,確保人崗相適、人盡其用。報到人員不分職務、級別,一律接受社區(qū)領導。共產黨員要佩戴黨員徽章,主動亮明身份,積極認領黨員先鋒崗、黨員責任區(qū)。
三、科學履職盡責。疫情防控期間,所有報到人員要服從社區(qū)黨組織統(tǒng)一指揮調度,工作在社區(qū)、責任在社區(qū)、管理在社區(qū),原則上不得請假;確需請假的,須向社區(qū)和單位黨組織同時報告。在中高風險地區(qū)社區(qū)報到的,一律集中在社區(qū)食宿,原則上不返家。擔任“小區(qū)長”“樓棟長”和“單元長”的,要認真履行“三長”職責,做到“三明白”、做好“五件事”。泗縣、靈璧縣報到人員,要扎實開展“大排查、大清零、大服務、大提升”行動,7月4日、5日、6日開展三輪大排查,全面排查核酸采集等漏檢人員、困難群眾和工作短板,確保三日內實現社會面清零。
四、加大保障支持。各單位黨組織要對本單位在職黨員干部、公職人員逐人摸排,督促抓緊報到“參戰(zhàn)”,并及時掌握履責情況。要加大支持保障力度,為報到人員提供口罩、酒精等必要防護用品,幫助解決實際困難,統(tǒng)籌協調本單位和社區(qū)防控工作,無特殊原因,不得隨意抽調人員參加與防控工作無關的工作。
五、強化考核激勵。市縣疫情防控督導組將報到人員履職情況列為督導重要內容,加強明察暗訪。對不按規(guī)定報到、推脫應付的,社區(qū)黨組織要及時上報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黨(工)委組織部門,匯總到縣(區(qū))委組織部并向其所在單位通報,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作出相應處理。疫情結束后,社區(qū)黨組織要通過一定形式,將報到人員表現情況向其所在單位反饋。各單位黨組織要對本單位人員進行一次綜合評價認定,作為單位民主評議黨員、干部提拔使用、年度考核以及其他評獎記功的重要依據。同時,要注重廣泛發(fā)動無職黨員參與疫情防控工作,亮明身份、設崗定責、爭當先鋒,示范帶動社會各方面力量,凝聚齊心抗疫的強大合力。
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
應急指揮部
2022年7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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