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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亞父市場監(jiān)管所接到消費者王女士來電投訴,稱其小孩在某健身館游泳,結束后換衣服時,衣柜門一直打不開,導致小孩20多分鐘沒有換上干衣服,加上場館內開著空調,孩子回家后有點感冒。王女士向商家反映,要求賠償醫(yī)藥費用,商家認為當時已安排員工緊急砸開柜門,又拿浴巾給孩子保暖,已盡到商家義務,拒絕后續(xù)賠償,消費者不滿,隨即投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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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8-17 21:17 上傳
接到投訴后,亞父市場監(jiān)管所立即組織雙方進行調解。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四十九條規(guī)定:“經(jīng)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,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,應當賠償醫(yī)療費、護理費、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,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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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8-17 21:17 上傳
消費者去游泳館游泳,經(jīng)營者應當保證其服務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,雖然事發(fā)時商家有及時提供救助,但是應當承擔消費者受到傷害相應的賠償責任。
經(jīng)過工作人員耐心的普法與調解后,最終雙方達成和解,商家賠償消費者醫(yī)藥費用200元并當場支付。
文編:祝子靈
初審:代二琴
終審:袁 晉
來源:巢湖市場監(jiān)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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