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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擬同意設置本科高等學校的公示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《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》《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(guī)定》有關規(guī)定以及第八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考察評議結果,經教育部黨組會議審議,擬同意設置安徽公安學院等5所學校,現予公示。
公示時間為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。期間,如對設置學校有不同意見,請署名向我們反映。
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區(qū)大木倉胡同37號,教育部發(fā)展規(guī)劃司,郵編:100816
傳真:010-66020442
電子郵箱:ghsszc@moe.edu.cn
教育部發(fā)展規(guī)劃司
2023年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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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1-21 11:28 上傳
來源:教育部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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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1-21 11:28 上傳
安徽公安學院(原安徽公安職業(yè)學院)新校區(qū)位于巢湖市黃麓鎮(zhèn),項目占地1062畝,一期建筑面積15.46萬平方米,包含校園大門、教學樓、圖書館、實驗樓、學生宿舍、食堂及配套用房、警務訓練用房、教學綜合樓、教學管理用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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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1-21 11:28 上傳
安徽公安學院將形成年培訓全日制在校生6000人,年培訓新警員和在職民警10000人次及公安部委托培訓1000人次的綜合辦學規(guī)模;將打造成一座功能齊全、設施完善的集教學、實訓為一體的全省高素質應用型公安專門人才培養(yǎng)基地,綜合辦學水平將達到國內公安教育領先水平,成為安徽省規(guī)模最大、條件最優(yōu)的公安專業(yè)人才培訓基地。
來源 合肥發(fā)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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